11月24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推進農村地區供暖工作的實施意見。今年在全省選擇5個縣(市、區)和10個建制鎮,開展農村供暖試點;到2018年年底,全部農村幼兒園、中小學、衛生室、養老院、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和農村新型社區實現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莊都要實現冬季清潔供暖。
根據意見,靠近城市周邊的村鎮及農村新型社區,可優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供暖;靠近工業園區的村鎮及農村新型社區,可優先利用周邊工業企業生產余(廢)熱供暖;在農村幼兒園、中小學、衛生室、養老院、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農村新型社區等人員居住相對密集地區,將推廣能效比較高、生態環保的小型集中供暖方式;一般農村地區則適合以戶為單位分散取暖。
對農村幼兒園、中小學、衛生室、便民服務中心等熱負荷不連續的公共服務設施,將推廣碳晶、石墨烯發熱器材、電熱膜、戶用空氣源熱泵、蓄能式電暖器、發熱電纜等電能采暖模式。對于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將開展“煤改氣”工程,推廣燃氣壁掛爐、集中供暖鍋爐等天然氣能采暖模式。對熱力管網無法覆蓋的農村新型社區,推廣以太陽能、電能、空氣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為主要供暖能源的供暖模式。對一般農村地區,推廣以電能、清潔煤炭、潔凈型煤和生物質能為主要供暖能源,利用清潔煤炭、潔凈型煤和秸稈壓塊為燃料的供暖模式,使用配套節能環保爐具,同步解決炊事和取暖問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廖雯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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