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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曾祺作品被侵權 中國文著協提起首起維權訴訟

    2017-08-02 14:15:43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三人目

    原標題:汪曾祺作品被侵權 中國文著協提起首起維權訴訟

    汪曾祺作品被侵權,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對《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和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提起訴訟。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據悉,該案是文著協提起的首起維權訴訟。

    文著協訴稱,汪曾祺是中國當代著名作家,為涉案作品《受戒》的作者,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權。汪曾祺于1997年5月16日去世后,其著作權利由三名子女共同繼承,后經授權,文著協對涉案作品進行集體管理。作為依法登記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文著協經作品著作權人授權,可以對作品法定許可獲酬權、匯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關事宜進行維權訴訟。

    據文著協官網介紹,該協會是依據著作權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由中國作家協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等12家著作權人比較集中的單位和陳建功等500多位我國各領域著名的著作權人共同發起,并于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協會是以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為宗旨,從事著作權服務、保護和管理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已獲得國家版權局正式頒發的《著作權集體管理許可證》,是我國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

    該協會對文字著作權的管理,也有明確規定: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和數字化制作等各種傳媒使用的文字作品;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通過廣播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以匯編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以機械表演或現場表演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以法定的其它許可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其他適合集體管理的對文字作品的使用;為集體管理目的,對未加入協會的文字著作權人,該協會也為其向使用者收取法定許可情形下的使用費并向其分配。

    文著協于今年6月發現,兩被告未經授權,通過電子化復制,將《北京文學》《文學界》《芳草》《朔方》《雪蓮》《閱讀》《天涯》《可樂》《名作欣賞》九種期刊、雜志上刊載的涉案作品,在被告一經營的中國知網及被告二經營的“全球學術快報安卓手機客戶端”“全球學術快報蘋果手機客戶端”平臺上向公眾提供。兩被告在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過程中,通過單次付費、包月、包年服務等方式,獲取非法收益。

    文著協認為,涉案作品及作者汪曾祺,在中國乃至全世界華人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兩被告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行為,已經侵犯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且侵權行為時間跨度大、主觀意圖惡劣,給著作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為此,文著協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連帶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及相關費用支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編輯: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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