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渠縣7子女稱無錢贍養9旬老父 法官現場搜出數千現金
俗話說養兒防老,可達州市渠縣的陳可倫老人雖然養了7個子女,年近9旬卻因為養老與子女們對薄公堂。8月30日,對于法院判決的贍養費和醫療費,子女們都聲稱無錢不與給付,而渠縣法院的執行法官卻當場在其中兩個女兒隨身攜帶的包里搜出現金近6千元。
生于1928年的陳可倫老人有6個女兒,一個兒子。近年90歲的他,和小兒子陳強(化名)一起生活,但因行走不便,日常生活均需人護理照料。2013年10月,老人因意外摔傷花去醫療費19907.8元,除自己給付和報銷外,余下7788.8元和輸血費3520元。他要求子女們平均分擔,但卻被子女們以各種理由推諉。
據法院查明,自2013年10月陳可倫摔傷后,陳強與其6個姐姐也因為老人的贍養問題產生矛盾,于是姐姐們便不按時給付或不給付贍養費。雖然陳可倫老人多次要求子女們給贍養費和醫療費,但子女們均不給付。無奈之下,老人將子女起訴到法院。在庭審過程中,老人為化解矛盾,對7個子女在2015年前應給付的贍養費不再追要。
今年3月,渠縣法院作出判決:從2015年1月起,7個子女每人每月向陳可倫給付贍養費300元,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給付。2017年4月起以后的贍養費,每月月底前給付。陳可倫在2013年10月住院治療未報銷的醫療費、自費藥費、輸血費共計11308.8元,由7個子女每人給付1615.54元,在判決生效后10內給付。老人以后的住院醫療費沒有報銷的部分,由7個子女平均負擔。法院判決至今,子女們仍然不履行判決義務。無奈之下,老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執行干警調查,除一個女兒是低保戶履行法院判決有困難外,其余子女均有履行能力。
8月30日,面對渠縣法院的執行干警,子女們仍然聲稱無錢給付。在宣講法律無效情況下,法院宣布對其中兩名女兒進行司法拘留,并當場從兩人隨身攜帶的包里搜出近6000元現金,兩張銀行卡。此后,兩人中的一人態度立刻轉變,積極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其余子女見狀也開始積極籌款。截至下午1點過,除大女兒和三女兒因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外,其余子女們都履行了法院生效判決。
記者 劉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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